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的过程中还会产生大量的污泥,“水处理技术规范”有提出相应的管控要求吗?
由于污水处理过程中,特征污染物并没有被降解或者消除,而是进入到污泥中来实现水的净化。因此,污泥如果未经合规处置重回环境,易造成二次污染。我们在调研中发现,不少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去向难以说清,也缺乏相应的台账记录和管理。所以,“水处理技术规范”专门对污泥的管控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从许可排放量、控制要求、合规判定和环境管理台账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按照污泥必须全部得到合规处置的原则,结合《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的要求,“水处理技术规范”提出排污单位污泥年许可排放量为污泥年产生量与年自行综合利用量、自行处置量、委托处置利用贮存量之差,且年许可排放量为零。如污泥有年实际排放量,则视为不合规。污泥实际排放量根据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确定。无法采用污泥环境管理台账的,视为未合规处理处置。
同时,“水处理技术规范”按照GB 18918提出污泥稳定化处理及作为农用的控制要求,并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提出监测要求,如果污泥属于危废的,需要按照危废的要求处理。排污单位在申领水处理排污许可证时,需要明确污泥属性。